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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28495/2023-0008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10-27
名称: 罗湖区东门街道“物管城市”服务项目合同(2023-2024年)及补充协议的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27
主题词: “物管城市” 合同变更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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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东门街道“物管城市”服务项目合同(2023-2024年)及补充协议的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27  浏览次数:-
(依据《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拟对《罗湖区东门街道“物管城市”服务项目合同(2023-2024年)》及补充协议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依据《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拟对《罗湖区东门街道“物管城市”服务项目合同(2023-2024年)》及补充协议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区东门街道“物管城市”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3852.315446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升阳升人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在签订《罗湖区东门街道“物管城市”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LH164001021100202304839)(下称“原合同”),《罗湖区东门街道物管城市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LH164001021100202307365)后。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原合同签订本补充协议2,除本补充协议2约定外,其余仍按原合同履行。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自2023年1月起,深圳市环境卫生指数测评已变更为深圳市市容环境综合指数测评,其考核标准、内容及范围与原测评有较大差异,原物管城市合同中的部分检查考核条款,违约责任和奖励条件已不再适用,根据《罗湖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修订“物管城市”、环卫作业外包服务合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街道对于合同内容进行了完善和修订,草拟了补充协议2,进一步明确了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蛟湖路12号

联系电话:8222534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附件:

1.附件2:10.9 2023-2024罗湖区东门街道物管城市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