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东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罗湖区东湖街道办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发布政府信息。通过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117篇,其中工作动态38篇,政策法规4篇,工作总结(计划)3篇,通知公告63篇,“双随机、一公开”9篇。发起民意征集2次。分别于2023年6月份和11月份,在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东湖街道民生微实事需求征集”为主题向广大群众征集意见,获得良好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留言咨询答复情况
2023年,东湖街道办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5宗,受理留言咨询7宗,均已按规定予以答复,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东湖街道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把关申请登记、信息审核、保密审查等环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逐级审查,做好信息工作发布,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东湖街道办高度重视平台建设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按要求做好网站维护、信息公开、栏目更新、咨询答复等工作,定时自查自纠,确保栏目更新及时,保障信息内容质量,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东湖街道办严格按照区政府和街道办有关规定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障监督,符合上级相关要求,明确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发布内容,及时准确回复咨询,未因此产生投诉、举报、复议等各类纠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发布文稿审查不够细致,有个别错字或格式问题出现。改进方向:一是把握公开工作的规律性,研究解决公开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二是街道办安排专人跟进工作动态,严格执行发布内容“三审三校”,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检查,不断强化工作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