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翠竹街道将在辖区开展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访安排
(一)街道党工委书记接访:每月第一个星期四(法定工作日),9:30-12:00,接待来访群众;14:00至18:00,集中组织各相关部门研究案情。
(二)街道办事处主任接访:每月第二个星期四(法定工作日),9:30-12:00,接待来访群众;14:00至18:00,集中组织各相关部门研究案情。
(三)街道其他领导干部接访:每周三(法定工作日),14:00至18:00,接待来访群众,集中组织各相关部门研究案情。
二、接访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二楼群众诉求服务大厅。
三、报名方式
(一)前往(接访场所)进行预约,由工作人员安排在接访时间参与。
(二)在接访时间内直接到接访场所登记,依序进行接访、反映诉求。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多人来访的应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进入接访场所反映诉求。
(二)信访部门将根据来访人员预约和登记情况按顺序安排接访。
(三)信访人可在接访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接访场所登记并依序反映诉求。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