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梨园站三阶段工程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申请事项:占用城市绿地188.28㎡、迁移城市树木8株(含大树8株)、砍伐树木28株。
(四)项目位置:罗湖区笋岗街道泥岗东路辅道南侧。
(五)种植地点: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中心区景鹏苗圃基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梨园站三阶段工程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进行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邓工,电话:25666202。
(二)电子邮箱反馈:
lh_cgj@szlh.gov.cn
附件:1.项目位置及实施范围图。
2.迁移树木种植地点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