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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区发改局和区科技局联合组织实施的“2008年罗湖区属学校节能改造项目”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会。
政府物业节能改造是我区2008年循环经济“十大领域”推广工程的重点内容之一,相关部门经详细调研并报区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后,初步选择了罗湖党校、罗湖中医院、罗湖商务中心、罗湖管理中心大厦以及翠园中学(初中部)、滨河中学、罗湖中学、罗芳中学、东湖中学、笋岗中学、布心中学、碧波小学、翠竹小学、洪湖小学、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翠北小学等17个政府物业节能改造项目。其中,考虑到暑期施工不会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因此本次政府物业节能改造优先选择12所中小学校作为首批启动项目,并基于以下三点思路完成了方案设计工作:一是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节能产品,项目改造所采用的硬件必须在多个成功案例中得到了良好应用;二是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围绕用能、耗水较多的设备进行改造,尽量选择投资效益明显、回收期短、不增加耗能(非动力)的节能、节水产品和技术。三是项目改造后不仅要达到预期节能效果,还要尽量保证延长项目使用周期,力争设备平均使用寿命为以前的两倍以上。
项目评审会上,6位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由区发改局和区科技局牵头实施、深圳市节能协会编制起草的12所罗湖区属中、小学校节能改造方案。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充分考虑了中小学校目前用水、用电状况的实际情况,从技术、产品及效果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平衡,方案总体可行,对于提高广大中、小学生节能和绿色消费理念具有良好的宣传示范效果,体现了罗湖区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心。同时,专家组对学校节能产品和技术的选型也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区发改局和区科技局将参考专家意见,尽快完成学校节能改造项目的方案修改及报批立项工作,争取于8月底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罗湖发改局 兰青
200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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