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统筹协调全区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定本区体制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对综合改革计划和重大改革项目的论证、听证和效果评估。
2、跟踪国内外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动态,研究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体制性的问题,提出改革对策。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意见、方案和措施;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经上报批准后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有关问题。
4、组织研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研究投融资体制和公用事业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方案和措施。
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