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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科
 
     1、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开展重大项目的储备、培育,组织、协调有关重大项目的前期评估和立项,负责市重大项目审批的有关报批工作。
     3、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储备、培育、申报,协调项目评估、论证、审核等前期工作,跟踪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情况。
     4、负责重大项目和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协调、督办、稽察、监测分析,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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