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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
2、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行业发展规划与发展对策;
3、组织协调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规章的起草上报工作;
4、参与编制城区总体规划,提出城市功能划分、生产力布局规划;
5、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保持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6、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机械增长年度计划,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指令性管理;
7、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开展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课题调研;
8、负责组织全区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及时提出综合调控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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