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
留言日期:
2019-09-11
主题:
退役军人社保补助
内容:
我在部队服役3年,退役后安排在一国有企业,2008年国企改制,企业倒闭,现在有文件退役军人2019年以前有欠缴社保医保的政府给予补缴不超过服役年限,像我这样的现在没能力缴纳社保医保(最近3年是街道办通过灵活就业给缴的,今年九月到期就没有了),是否可以给我缴纳3年,我给您们投诉过请求,也接到退役军人办的电话说不管现在困难的只管以前的,我去翠竹街道办的退役军人办,工作人员说区里管,她们不知道如何管,我这样的情况可能全区就几个或就一个,谢谢您们给予解决,敬礼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09-18
答复时间:
2019-09-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
陈先生:
   您反映的关于社保欠缴、申请按军龄补缴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作出答复如下:
   根据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情况,可以申请补缴。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原单位已不存在或缴纳确有困难的,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政府补缴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需要申请社保补缴的退役士兵应于2019年6月1日-12月31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伍批准书等入伍证明材料、退出现役登记表等退役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清单、《补缴社会保险跟人申请表》等资料到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在外地安置后迁户至深圳市罗湖区且符合补缴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回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补缴。经查询核实,您1983年11月2日从武汉市入伍,1987年1月1日退伍到武汉市,2015年6月因夫妻投靠由武汉市迁来深圳。如您符合上述社保补缴条件,请尽快带齐材料到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社保补缴事宜。
   如有疑问,可致电25666460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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