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生
留言日期:
2023-03-08
主题:
公司设立登记
内容:
为配合我局的虚假注册专项整治行动,对可能涉及异常注册的申请从严审核,请本次业务申报的经办人、全体股东(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定联系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此次申报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场地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房屋租赁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场地使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请问自有房产不是租赁的,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