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tina
留言日期:
2022-01-20
主题:
关于换发出生证事宜
内容:
领导您好,2015年12月本人在深圳远东妇儿医院产下一名女婴,由于家庭方面原因,所以用了其亲戚名义办理了出生证,现在需要变更到本人名下,而男方由于出轨,已经带小三跑了。现面临小孩要上小学了,急需要变更出生证,可是男孩不配合,起诉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而审理法官说出生证不归法院管理,而男方又要法院出判决书才配合办理。我要怎么办?远东妇儿医院医院要求需要双方都本人现场签字拍照。男方身份证原件我有。可以不要男方在现场签字吗?现在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1-29
答复时间:
2022-01-29
答复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王女士:
您好,关于您反映换发出生证事宜我局已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粤卫规〔2017〕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换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二)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申请;(三)因当事人原因变更父亲或母亲的,提供相应的亲子鉴定证明,新生儿需变更户籍的,还需提交原户籍注销的证明材料(仅申请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因不能进行出生登记需变更的,应提供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您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要求向原签发机构提交材料,原签发机构有权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核实。
如您对答复情况存在疑问可直接拨打我局投诉受理电话:22185006。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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