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函〔2017〕129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0557号办理情况的函
尊敬的邱令红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绿道和人行主干道洗手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绿道网建设,打造功能完善、衔接有序、连通便捷、惠及民生的绿道网体系,目前,我区已建成绿道155.2公里,尤其是近几年建设的梧桐绿道(原绿道5号线),有效改善了我区的生态环境,明显提升了市民生活品质,使市民生活更加贴近青山绿水,让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生活方式成为一种新风尚。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区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关于有些绿道护栏损坏没人处理和绿化带周边卫生环境差的问题。我区制定了《罗湖区绿道管养设施维护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并形成了区城管局负责绿道建设和制度管理,区园林所负责绿道日常检查和考核,绿道管养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的三级管理机制。一是做好管理制度设计,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对管养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予以规范,以确保绿道管养维护的质量。二是加强对辖区绿道的监管、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绿道维护和运营中的问题,对管理和维护不到位的地方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扣分扣款,提高管养单位的责任心和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巡查、提高标准,提升和优化绿道及周边的生态环境。对于绿道设施损坏、周边卫生环境差等问题将督促绿道管养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并及时清洁环境卫生。
二、关于机动车随意进入绿道行驶的问题。深圳市政府于2012年8月1日发布实施的《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指出“ 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禁止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行驶。但相关部门可以根据绿道管理实际需要,划定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通行路段、通行时段并设置配套道路标识,允许因管理养护或者其他需要的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行驶。在绿道上设置前款道路标识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设置并维护。但在与道路重合的绿道上设置前款道路标识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求市城市管理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设置并维护。”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做好警示宣传,设立绿道禁止机动车行走的标示牌;二是在绿道与机动车道之间设立物理硬隔离,并在绿道出入口设立阻车进入立柱;三是加强监管,绿道管理人员对违规行驶机动车进行劝阻;四是加强宣传。着力营造爱绿道、护绿道、享受绿道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组织开展“爱绿道,做文明市民、文明游客”等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引导、舆论监督,推动广大市民、游客共同爱护绿道,努力维护绿道的良好环境和秩序。
三、关于公共设施少的问题。在一级水源保护区深圳水库外的两端建设便民厕所的建议,我区已经考虑到市民需求,沿深圳水库绿道建设有比较完善的配套公共设施。如我区梧桐绿道(原5号线)全长15公里,在以下地段设有厕所:1.绿道起点东湖公园南大门罗湖体育休闲公园内;2.东湖公园西大门罗湖体育休闲公园内;3.东深派出所旁;4.莲塘管理站旁;4. 仙湖驿站内;5.林果场处(环保厕所);6.梧桐文体公园内;7.梧桐山北门旁;8.梧桐山股份公司横排岭村梧桐驿站内。我区还将在以下二处地段增加环保公厕:1. 在莲塘管理站和仙湖驿站之间合适位置;2.在大望股份公司新平村荔枝林段。今年我区新开工建设的省立2号线(淘金山、梧桐山二线巡逻路段)绿道改建工程建设,将注重公共设施建设,合理规划设计驿站、亭台和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关于坂田绿道至银湖绿道公厕少的问题,我区将做好调查,在银湖绿道合适地点设置环保公厕以满足市民需要。同时银湖绿道属于城市绿道,大部分与城市人行道重合,而城市人行道的公厕由城管局环卫部门统一规划和建设,我区将根据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厕需求情况做好增设便民厕所的规划和建设。
综上,我区将积极推动罗湖区绿道网建设,在有条件的区域,高标准、高起点建设精品绿道;积极推进省立绿道2号线(淘金山、梧桐山二线巡逻路段)绿道改建工程建设,注重人文需求,完善配套设施,与梧桐绿道相接,形成环水库绿道体系。在今后的绿道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我区将重点贯彻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精致、精品、精彩”的城市建设理念,为绿道管理要精致,绿道建成出精品,绿色城区更精彩作出更多努力。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
(联系人:杨汉平,联系电话:25666249)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0557号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绿道和人行主干道洗手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