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规〔2022〕7号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与省、市殡葬管理一系列配套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相适应,结合深圳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经区政府八届2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决定自2022年12月5日起,废止《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罗府〔1997〕36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
索引号: | 11440303007542320T/2022-00600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通知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1-28 |
名称: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 | 罗府规〔2022〕7号 | 发布日期: | 2022-11-28 |
主题词: | 废止 殡葬改革 通知 |
罗府规〔2022〕7号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与省、市殡葬管理一系列配套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相适应,结合深圳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经区政府八届2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决定自2022年12月5日起,废止《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罗府〔1997〕36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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